流拍房产可否折【shé】抵【dǐ】给债权人? 拍【pāi】卖流拍后以物抵债【zhài】的最新规定有什么?

2024-9-21 10:06:59来源:中亿财经

流拍房产可否折抵给债权人?

可以,但申请以物抵债只能在二次拍卖仍流拍后。

法律依据: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、变卖财产的规定》

第【dì】二【èr】十六条 拍卖时无【wú】人竞【jìng】买或者竞买人【rén】的最高应价低【dī】于保留价,到场的申请执【zhí】行【háng】人或者【zhě】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【dìng】的【de】保留价【jià】抵债【zhài】的,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。

第二十七条【tiáo】 对于第二【èr】次拍卖仍流拍【pāi】的动产,人【rén】民【mín】法院可【kě】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【tiáo】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【qǐng】执行【háng】人或者其【qí】他执行债权人【rén】抵债。申请执【zhí】行人或者其他执【zhí】行债权人【rén】拒绝接受或者依法【fǎ】不能交付其抵债【zhài】的,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、扣【kòu】押,并将该动产【chǎn】退【tuì】还被执【zhí】行人【rén】。

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【cì】拍卖【mài】仍流拍的不【bú】动【dòng】产或者其他【tā】财产权,人民法院可【kě】以依照本规定第【dì】十九条的【de】规定将其作【zuò】价【jià】交申请执行人【rén】或者其他执行债【zhài】权人抵债。

申请执行人或【huò】者其他执【zhí】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【huò】者【zhě】依法不能交付其【qí】抵债的,应当在六【liù】十日【rì】内进行第三次拍【pāi】卖【mài】。

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有什么?

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最新规定:

根据《最高人民【mín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【zhōng】拍卖、变【biàn】卖【mài】财产的规【guī】定》的【de】相【xiàng】关规定,拍卖时【shí】无人竞买【mǎi】或【huò】者竞买人的最【zuì】高【gāo】应价低于保留价,到场的申请执行人【rén】或【huò】者其他执行债【zhài】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【cì】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,应当将该财【cái】产交其抵债【zhài】。

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【dòng】产或者其他【tā】财产权,人民法院可以【yǐ】依【yī】照本【běn】规定第十【shí】九【jiǔ】条的规定【dìng】将其作【zuò】价交申请执【zhí】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。申请执行【háng】人【rén】或者其他执行债权【quán】人【rén】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【qí】抵债【zhài】的,应当在六十日内【nèi】进行【háng】第【dì】三次拍卖【mài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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