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微资讯!资格复审!事关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

2024-9-20 16:13:40来源:十堰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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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20

市人社局发布

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

资格复审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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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

本次事业单位公开【kāi】招聘资格复审【shěn】采【cǎi】取线【xiàn】上方式【shì】进行,考生应于2023年5月8日9:00—5月【yuè】9日17:00之间,将本【běn】人有关资料提交报考单位接【jiē】收邮箱,由【yóu】各单位负责资格【gé】复【fù】审工作。考生【shēng】提【tí】前提交无效,逾期、漏提交、错提【tí】交均视作放【fàng】弃或不合格。

如【rú】有自【zì】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,请在上述时间内【nèi】,线【xiàn】上提【tí】交放弃声明【míng】。

资格复审注意事项

(一【yī】)考生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时,在符合【hé】招聘公告的【de】前提下,请按照顺序一次【cì】性完【wán】整【zhěng】提交【jiāo】相【xiàng】关资料,应包含以下资料清晰扫【sǎo】描件或照片:

1.《2023年【nián】十堰市直事【shì】业【yè】单位【wèi】公【gōng】开【kāi】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表》。

2.第二代身份【fèn】证、本人【rén】签名【míng】确【què】认的《应聘【pìn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》。

3.招聘公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条件”要求的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
4.招聘公【gōng】告《岗位【wèi】表【biǎo】》“招【zhāo】聘【pìn】条件”要求的相关职称证、职(执、从)业证【zhèng】等。

5.招聘公告《岗【gǎng】位表【biǎo】》“招【zhāo】聘【pìn】条件”中有【yǒu】工【gōng】作经历要求的,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【jīng】历的有效证明,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、劳动(聘用)合同、社保缴费清单、银行或【huò】单【dān】位工资【zī】清【qīng】单等相关资【zī】料【liào】,其【qí】中之【zhī】一即可。工作经历按【àn】足年足月累计,截止时【shí】间为9-20。

6.已在【zài】行政【zhèng】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【zhèng】式在编人员,需提交人【rén】事关系【xì】所在单【dān】位盖章【zhāng】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。

7.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,提交其他相关资料。

8.资格审查贯穿于【yú】招聘【pìn】全【quán】过程,任何环节【jiē】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【qiú】不【bú】符的,即取消其相应资格,并录入【rù】诚【chéng】信黑名单。

(二)线上资格复审完成后,招聘单位【wèi】会通【tōng】过邮箱回复“线上资格复审合格【gé】”或“线上资格复审不合格,注明原因”字样,未按【àn】照【zhào】规定时间、方式完成【chéng】资【zī】格复【fù】审或【huò】资格【gé】复审不【bú】合格【gé】的【de】,取消面【miàn】试资格。因取消面试资【zī】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【shì】人选【xuǎn】缺【quē】额【é】,结合【hé】招聘单位意见,可按该岗位【wèi】考生笔试【shì】成绩由【yóu】高到低的顺序依次【cì】递补不超过【guò】2次。面试【shì】时间、地点【diǎn】等【děng】详见面试公告,面试公告根据工作安排适【shì】时发【fā】布。

(三)请相关【guān】考生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公【gōng】告,按照上述要【yào】求线上提交资【zī】料,如有疑问【wèn】请咨询各【gè】招【zhāo】聘单位。

(四)按照相【xiàng】关规定【dìng】,对报名【míng】人数达【dá】到【dào】1:2及以上的招聘【pìn】岗【gǎng】位,划定笔试卷面成绩为120分的最低【dī】合格分数【shù】线,低【dī】于120分的考生,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【huán】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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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杨坤 责编|静静终审 |彭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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